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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以下簡稱《道路運輸條例》)經2004年4月1 4日國務院第48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兜缆愤\輸條例》是我國第一部由國務院制定下達的規范道路運輸經營活動和管理行為的行政法規。其頒布實施,是國家高度重視道路運輸發展的體現‘,是道路運輸業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要求的客觀需要,也是全國交通系統企盼已久的一件大事。 機動車維修是道路運輸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道路運輸條例》中對機動車維修經營與管理有專門的規定和要求。每一位機動車維修從業人員都必須認真學習、深刻理解、堅決貫徹《道路運輸條例》,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熟知自己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有效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推動機動車維修市場健康、穩步地發展。 一、對推動我國道路運輸業發展的重大意義 道路運輸市場是從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軌較早的行業。20世紀80年代初,交通部提出了“有路大家行車’’的政策,形成了市場主體多元化的格局,極大地解放和發展了運輸生產力,緩解了道路運輸能力不足的緊張局面。20世紀90年代以來,著力加強運輸企業的運力結構調整力度,整頓和規范道路運輸市場秩序,逐步實現運輸產業的升級換代,提高市場開放的層次和水平,道路運輸業從數量擴張為特征的粗放式發展階段,走向質量效益型的提高階段,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了方便、及時的運輸服務。 二、基本原則
《道路運輸條例》分為總則、道路運輸經營、道路運輸相關業務、國際道路運輸、執法監督、法律責任和附則七章,共83條!兜缆愤\輸條例》主要堅持了以下原則: 1.保障運輸安全生產 ················· ·············· ············ |